彩虹噴泉、火山噴發(fā)、濃煙瀑布……為了吸引家長購買,部分商家將化學實驗搬到了孩子們的玩耍場景中。近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電商平臺上一些售賣科學實驗玩具的店鋪月銷量能超過1萬件,個別玩具中還包含近20種化學材料。然而,這類熱門玩具卻潛藏著產品警示不足、化學物質參數(shù)不詳?shù)壤讌^(qū)。這些“益智”玩具,真的“科學”嗎?
化學實驗能“玩”?
迎合家長寓教于樂心理的商家們,讓兒童玩具“卷”起來了。北京商報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觀察發(fā)現(xiàn),兒童科學實驗玩具在小紅書、京東、天貓等平臺受到熱寵。例如在天貓,知名玩具品牌火星豬旗下的“科學風暴”實驗玩具月銷量超過了1萬件,而主打兒童實驗玩具的天文旗艦店擁有近15萬粉絲。在京東,超過26萬件的兒童玩具都跟科學實驗有關。
為了吸引消費者,湊一波熱度,一些線下門店還為此改動了貨架陳列。例如位于北京合生匯的一家酷樂潮玩門店,便是將店內原先的手賬區(qū)縮小了一半,改賣科學實驗套餐玩具。以一款名為“天文”的科學實驗套餐玩具為例,有5款科學實驗玩具,其中4款都包含化學實驗,推薦6歲以上的兒童使用。
整體來看,這類玩具很像一套迷你化學實驗套裝。北京商報記者在翻閱時看到,“天文”的一款化學類實驗玩具中,包含著一份說明書、一副兒童手套和護目鏡,還有托盤、試管等基本操作材料。除此之外,每一款玩具中還包含近20種化學材料,如有明礬、乳酸鈣、小蘇打等化學物質。
“小孩比較喜歡在家做化學類的實驗,而這類玩具化學反應速度快,不用等很久?!闭诂F(xiàn)場購買的消費者黃女士向記者解釋稱。她在數(shù)次比較后,最終選擇了僅包含6種化學原材料的實驗玩具,“畢竟是化學物質,還是有一定危險的,盡量選化學材料少一點的吧”。
黃女士的擔憂不是個例。在黑貓投訴平臺,北京商報記者瀏覽發(fā)現(xiàn),這類新興玩具的流行還伴隨著部分用戶的質疑之聲。一位消費者在孩子誤食實驗材料之后投訴稱,自己并不清楚實驗材料中“彩虹糖”的成分,也無法從產品中找到相關說明。
潛藏安全隱患
通過多方對比和歸類,市面上的兒童科學實驗玩具主要分為物理、化學、生物類實驗三種。像化學類的玩具普遍適用年齡在3-14歲,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玩具中所包含的化學物質就越多。在多款適用于7-14歲兒童的玩具中,還新增了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硼砂(四硼酸鈉)、硫酸銅、醋酸鈉、洗潔精等。
拼多多樂佳佳兒童文具店工作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玩具中包含的是最簡單的化學反應,例如硼砂在實驗中起到催化劑的作用,明礬則是用于結晶反應,而比較危險的硫酸、硝酸、鹽酸等元素都用醋酸替代了。
事實上,兒童玩具在化學安全上有著嚴格要求。記者注意到,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與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兒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征求意見稿)》顯示,通常6歲以下兒童使用的兒童用品中可觸及的材料和部件中,可遷移元素如鉛、汞的最大遷移量不能超過90mg/kg、60mg/kg。與此同時,兒童用品應該滿足《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
“硼砂和明礬是常見的化學試劑,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币晃粡氖禄瘜W研究的專業(yè)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
盡管兒童玩具中的明礬、硼砂這類化學品未被列入《兒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征求意見稿)》的限制要求中,但也有化學行業(yè)人士向記者強調,對于兒童來說,明礬和硼砂有可能對兒童身體造成不可逆的傷害,長期接觸或食用過量明礬,會導致兒童腦損傷,影響骨骼發(fā)育。誤食3-5克硼砂有可能危及兒童生命,長期接觸還有可能導致兒童皮膚過敏。
如果是按照食品要求,兒童玩具中的化學成分更要慎重。北京商報記者查閱發(fā)現(xiàn),例如在食品領域,明礬作為膨松劑的使用量必須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規(guī)定,豆類制品、面糊、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要≤100mg/kg。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提及的店鋪,商家并未對硼砂、明礬這類化學品進行特殊標記和量劑說明。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要求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根據(jù)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guī)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真空地帶如何“填”
眼下,在大電商之外,抖音、快手等內容平臺也為一些新奇兒童玩具快速出圈提供了土壤。然而,當商家們?yōu)榱肆髁糠鋼砩a時,這些網(wǎng)紅玩具卻在安全上出現(xiàn)了真空地帶。據(jù)《浙江日報》報道,一些商家售賣的仙人掌玩具屬于電動玩具,不僅缺乏CCC認證標準,未提供相應的警告和適用要求,連包裝薄膜也不符合國家要求,幼兒使用時存在窒息風險。
不管是當一次“化學家”也好,還是只圖一樂,這些新奇玩具確實能培養(yǎng)孩子們的動手能力并滿足好奇心,但這類商家似乎對購買的消費者也有著盲目“自信”,在未注明足夠的警示信息,甚至連CCC認證標準都空口無憑的情形下,便將這些益智玩具賣了出去。
在電商平臺上的三慧玩具樂器專營店,一款名為“沖天火箭”的玩具詳情頁中,商家宣稱該產品已獲得兒童玩具強制性認證證書和CCC標志,但在證書頒發(fā)機構北京中輕聯(lián)認證中心的官網(wǎng),該產品的證書已處于注銷的狀態(tài)。對此,客服人員稱用戶購買后才能提供證書。
另一些商家則選擇謹慎觀望態(tài)度。F·A·OSCHWARZ國貿旗艦店的工作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舉例表示,售賣的兒童實驗套餐以物理實驗為主,暫時沒有上架包含化學原料的科學實驗套餐玩具。而悠唐購物中心的Kidsland在近期直接下架了一批兒童科學實驗玩具。
“平臺在審核上的失職行為是造成不合規(guī)產品泛濫的主要原因。”電子商務交易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研究員趙振營認為,監(jiān)管部門應當加大對平臺監(jiān)管不力的處罰力度,強化平臺的第一責任人地位,從而維護消費者的身心健康。
在電商平臺相關產品使用追責方面,對外經(jīng)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蘇號朋提及,如果玩具是在電商平臺購買的,一般情況下應當由銷售該玩具的電商承擔責任,“但并不排除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網(wǎng)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商報記者 何倩 實習記者 喬心怡/文并攝
(責任編輯:梁艷)